根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及《南京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开展博士录取工作。
根据哲学系博士申请-考核制办法(2018修订)补充规定:
第一、材料审核阶段:参见《哲学系博士招生申请资料审核环节评审细则》。
第二、录取阶段:复试综合成绩按报考导师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拟录取考生后期放弃,则递补该导师下一位考生。如果该导师名下没有合格的递补学生,而相近方向导师还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高招生人数,则按成绩高低,补录相近方向愿意招收学生导师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院系申诉方式:89686009 [email protected]
我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不含少民计划)将于四月底前在本院系网站公布。
哲学系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