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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思考

发布者:孙寅发布时间:2018-06-01浏览次数:3226


2018 5 16 日下午,应南京大学哲学系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曹孟勤教授访问我系并做了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思考 ”的讲座。讲座由刘鹏副教授主持,蔡仲教授出席,哲学系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曹孟勤教授此次讲座主要是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讨论了怎样建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处于一种怎样的关系才既能保证人类的生活不受影响,又能保证环境不遭到破坏,而这个问题上升到本体论层次来讲,就是要认清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问题。  

关于这一问题,曹孟勤教授首先做了一个历史的梳理。曹孟勤教授认为,古希腊从自然哲学家到柏拉图再到斯多葛学派,在他们那里,自然充满神性,自然与人的关系表现为主宰与被主宰、支配与被支配的等级秩序;而到了中世纪,由于上帝的主宰地位,人格之神取代了自然之神,而人类处于上帝与上帝的创造物之间的位置,自然与人的关系在这时表现为一种神恩之下的人类中心主义。前两个时期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讨论主要在本体论层面,到近现代之后,哲学讨论转向认识论,而在认识论当中,人是认识的主体,自然是被认识的客体,人类完成了对自然的祛魅,形成了一种机械论的自然观,人类主宰了自然。曹孟勤教授认为,无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具体如何,都表现为一种等级秩序。  

接下来,曹孟勤教授主要讲述了近现代一些重要哲学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比如培根、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并从黑格尔对主奴关系的分析出发,将其扩展到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分析。曹孟勤教授认为,人类一直以来对于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观念中所蕴含的等级秩序这种思想是人与自然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因为根据黑格尔的主奴关系思想,这种等级秩序最终将会导致双方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  

由此,曹孟勤教授提出了人即自然、自然即人的观点,以此来取消人与自然的对立,并从康德的无目的的目的论、费希特自我与非我统一、谢林对费希特的批评与发展、黑格尔的对立统一思想以及马克思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思想等方面论述了这一观点的合理性。基于这一观点,曹孟勤教授也提出了我们需要注意的几个重要问题,第一个是,在实践中人与自然平等相处的几条要求,即既要对自然有所作为,但又不能胡作非为;第二个是人的解放和自由,即无外在之物与我相对立。  

最后,曹孟勤教授与老师和同学们就人类的行动到底能否违背自然规律、人与自然的等级秩序消解后如何作为以及将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分析中是否蕴含矛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