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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中山大学熊明辉教授:法律人工智能的前世今生

发布者:孙寅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2054

 201961日晚,应南京大学哲学系和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邀请,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熊明辉教授于哲学楼314室做了题为“法律人工智能的前世今生”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系南大逻辑学科“逻辑、语言与认知系列讲座”之一,逻辑学专业顿新国教授主持讲座,逻辑所所长张建军教授和来自系内外的数十位师生听取讲座并进行了热烈研讨。

熊明辉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律逻辑学研究,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和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导,荷兰格罗宁根大学人工智能系人工智能与法律方向合作博士生导师,中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本次讲座从莱布尼茨之梦、人工智能与法、法律人工智能的十大研究议题及其未来展望四个部分,层层推进系统讲述了法律人工智能的前世今生。

讲座开篇,熊老师先对本年度开展的“第二届法律人工智能春季工作坊”、“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协会”及Bart VerheijHenry PrakkenGiovanni Sartor等多位著名国际法律人工智能学者的研究进行了提纲挈领的介绍,展示了当下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在国内外的基本概况。

接下来,熊老师从莱布尼茨之梦的数学版和现代计算版谈起,追溯了人工智能及其与法律关联的思想根源。人工智能思想真正出现的标志应当是1950年图灵发表的一篇讨论机器与智能的文章,1956年召开的达特茅斯会议则正式开启了人工智能这一领域的广泛研究。半个多世纪以来,人工智能的研究核心从智能转化到知识、数据等议题,而当下以及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关注的主要是论证(argumentation)这一议题,基于论证在法律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法律人工智能成为当下具备前沿性、交叉性的重要研究领域。

熊老师接着介绍了当下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一些基本情况,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一个协会——“人工智能与法国际协会”,一个会议——“人工智能与法国际大会”和一本杂志——《人工智能与法》,重点讲解了当前法律人工智能的十大研究议题:(1)法律推理的形式模型;(2)法律决策的计算模型;(3)证据推理的计算模型;(4)法律推理多主体建模;(5)可执行立法检验建模;(6)文本自动分类与总结;(7)法律信息的自动提取;(8)电子取证的机器学习;(9)法律信息的检索系统;(10)法律机器人的研发。讨论了其中逻辑学的用武之地,表明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进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逻辑模型的建构情况。熊老师以这些议题中的模型(model)、计算、证据等关键概念为线索,分析了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在逻辑、法学、哲学及认知科学等层面的众多进展和问题。

演讲结束后,熊老师就大家提出的法律推理与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现状、法律人工智能对社会就业的影响、批判性思维与法律论证的关系等问题做一一回应并展开了深入研讨。

最后,张建军教授对本次讲座给予高度评价,指出熊老师系统呈现的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发展脉络对我们进行相关研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张老师认同当前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将问题聚焦“argumentation”这一核心领域的重大意义,并与熊老师进一步讨论了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formal model”之“model”概念的不同层次,强调要注意澄清居于基础逻辑、应用逻辑和逻辑应用之不同层级的形式、模型或程序概念。

本次讲座与研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熊老师的精彩演讲与问题解答赢得了阵阵掌声。


(文/郑天祥/段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