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上午,南京大学“青年哲学家工作坊”第二期在伦理学学科工作室举行。本次工作坊的主讲人是武汉大学pg电子平台
的李勇老师,所讨论的是他的最新论文《需求、责任和权利》。论文首先分析需求和责任的关系,指出需求本身并不能推导出责任,还有其它一些变量需要考量;而一旦加入这些变量的考量,很多责任就变小甚至消失。其次,论文认为,权利所具有的特定属性,保证了我们免于承担很多责任。如果我们认为权利具有非工具性的价值的话,我们则不能够牺牲权利,也就不能对他人强加很多责任。最后,论文提出修正原则,论述只有当运用权利导致那些有需求的人过得更糟的时候,我们才有责任去救助。根据这个原则,我们看见一个小孩子溺水,即使可以轻易地救助她,我们也没有责任去救助。
工作坊由韩玉胜老师主持,参加者包括南大哲学系和政府管理学院老师和研究生等共二十余人。听众对李勇的论文提出了诸多疑问和质疑,李勇一一作了回答。工作坊氛围认真深入且不失风趣活泼。
工作坊开始,韩玉胜简单介绍了李勇、他所提供论文的核心观点及工作坊的宗旨和工作机制等。之后李勇首先就文章的起笔背景作了简单的交代,他说到,文章的问题意识源于现实的社会关怀,即人们在生活中通常所面临的以需求为基础的责任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问题(比如,老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满足学生的需求?孩子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满足父母的需求?);其次,李勇说到,文章也关涉到理论层面的冲突,即功利主义和权力理论之间的不一致;同时,李勇也说到文章所讨论的问题也关系着何为美好生活的人生意义问题。
之后,工作坊进入提问环节。韩玉胜首先提出了“责任”概念辨析的问题,即如何区分道德责任和责任;韩玉胜也提出,生活中,关系也可以作为产生责任的基础,但这一维度文章似乎并未讨论。王东华则具体提出了,基于需求所产生的是道德责任,而权利更多是一个法律概念,所以文章所要解决的需求和权利之间的矛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矛盾,而只是不同层次上的要求而已。姚城提出了自我的身体拥有权和财产拥有权之间的异同的问题。樊立蒙则以沙漠中水的例子来质疑文章“过的更差”的界定。汪洋则提出,是否存在道德的中立地带,即是否存在某些行为,其所为是道德的,但不为却不是不道德的。胡星铭则质疑文章中所提出的“救落水小孩”和“资质平庸”之间类比的合法性,及“无知之幕”之后道德判断的问题。金昕则提出“过的更差”则是一种陌生人原则,而且文章所提出的修正原则并不符合经济学上的边际效应要求。刘芳则提出,在道德直觉上,允许别过的更差有时也要承担道德责任。陈肖生副教授则首先提出了一个外部批评,即文章的立论是基于对权利的假定,但财产权的界定本身是与责任和需求不可分的;其次,陈肖生提出,文章的核心论点“不会变得更糟”只适用于两个行动者之间一个施动一个受动的情形,而无法解决多个行动者之间互相作用的问题,即集体责任的问题;最后,陈肖生也指出了其“不使其变得更糟”的原则并不适用于财产权之外的权利的行使问题,比如说自由迁徙的权利虽然有时会某些人的基本生活过得更糟,但并不因此而应承担责任。周理乾则指出,文章所提出的修正原则无法解释某些道德直觉,如孟子所说的基于恻隐之心而产生的道德责任。黄伟韬则认为文章中所说的修正原则是一种后果论,而文章又提出了德性要求,因此文章可能存在两种道德理论之间摇摆的问题。吴露晞提出了“慈善”概念的辨析问题。韩玉胜补充提问,老弱病残孕专座的问题。
在听众完成提问之后,李勇按照提问顺序对所有问题做了回答。针对韩玉胜的问题,李勇首先承认,爱心专座上乘客有首先让座的义务;其次,他也承认文章所提出的责任即是指道德责任,但韩玉胜认为,文章所提到的责任并不限于道德责任;最后,李勇坦诚“关系”本身可以作为产生责任的基础。陈肖生则追问,其理论模型是否适用于需求的责任与财产权之外的权利之间的冲突问题。针对王东华的提问,李勇回应说,他认为存在道德权利,所以其文章所体现的需求和权利之间的冲突并不是道德要求和权利要求两种不同层次要求之间的冲突问题;同时李勇认为,需求在原则上(by principle)能作为产生责任的基础,但李勇不认为需求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基础。对姚城的问题,李勇回答说,自我的身体本身是每个人的基本财产,但身体又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比如说,人们并没有完全买卖自己身体的权利。樊立蒙“过得更糟”的辨析问题,及正常竞争所导致的变得过糟并不产生责任的问题,李勇则回应说,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进行具体的归因。针对汪洋所提出的是否存在道德的中立地带的问题,李勇则回应说不承认中间状态。针对胡星铭的两个问题,李勇首先回应说,正如我们不批评不救落水小孩的行为一样,我们也不批评资质平庸的人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才智;其次,李勇认为,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设计所体现的是一种反思的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针对金昕所指出的,文章中的原则并不符合经济学上的边际效应的要求,李勇则认为,边际效应要求并不符合我们的道德实践和道德直觉,而只是一种基于功利主义模型的要求。针对刘芳的问题,李勇则以道德直觉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予以回应。吴露晞的“慈善行为”的辨析问题,李勇则指出,在直觉上,慈善行为体现为其所为会获得赞扬,但其不为却不会受到批评。但这不是概念上的辨析。黄伟韬的问题,李勇则认为,其修正原则恰恰是非后果主义的,他的立场是放弃美德走向反后果主义,而后果主义与美德伦理学具有理论结构上的相似性。针对陈肖生副教授的提问,李勇分别回应说,首先,如果陈肖生的问题预设成立,即需求本身构成对权利的界定,那么文章的理论框架将被摧毁。但文章的主要关注点不是对财产权的严格界定,虽然文章的理论模型的更大适应性依赖于对财产权的界定。不过,李勇也承认,直觉上,在财产权的原初获得时更需要考虑需求问题,而在财产买卖时则相对较少地考虑需求问题。关于集体责任的问题,李勇认为,个人是负有责任的,个人虽非直接的唯一原因,但道德直觉仍要求个人承担责任。胡星铭从中引出了银行挤兑的问题,李勇则回应说需要进行严格地归因分析。与之相关,在回应陈肖生的第三个问题时,李勇仍要求进行严格的归因分析。
李勇是武汉大学pg电子平台
副教授,在St. Louis University取得博士学位,其学术兴趣主要是道德哲学,同时对中国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中的问题感兴趣。他同时担任《哲学评论》的副主编和编辑部主任和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的书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