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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著名哲学家赫费教授讲座:行动自由和意志自由

发布者:孙寅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2751

    十月二十五日晚,应南京大学哲学系的邀请,德国著名哲学家、国家科学院院士、海德堡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康德研究专家、图宾根大学哲学系赫费教授在哲学系薛光林楼314报告厅做了题为“行动自由和意志自由”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我系张荣教授主持。


张荣老师先隆重介绍了赫费教授。作为世界知名哲学家,赫费是图宾根大学哲学系教授,头衔众多,经历丰富在弗莱堡大学,哈佛大学,圣路易斯大学都有任职,是海德堡科学院院士、日本科学基金会研究员、德国哲学研究杂志主编。赫费研究领域非常广泛,是欧洲最多产的哲学家之一,在世界哲学舞台非常活跃。他出版了近二十本著作,其中超过半数已经出版了中文版。值得注意的是,继卡西尔的知识论解读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解读之后,赫费提出了解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三种路径:道德-政治哲学解读,这种解读正在被逐渐认可。

在讲座开头,赫费区分了自由概念的两重含义:在消极意义上,自由意味着独立,即从……中获得自由,人要从他者的决断中解放出来,才能获得自由;在积极意义上,自由意味着自我决断,即为了……而自由,人为自己设立目标并提供动力去实现它。随后,他分三个方面对“行动(行为)自由与意志自由”展开了分析。

1、自由的四个阶段

在现实中,人一方面是执行者,即因为他的行为,所以产生了某种后果;另一方面人并非行为的“发起者”,即行为的后果在他的行为能力之外,人既不能控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也无法意料到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在这个意义上,人不应该被称赞或是谴责,因为无论行为结果的好坏,仅仅作为执行者的人无法对其自身的行为负责。

上述分析使得自由的四重意味得到显明。他认为,前三个阶段中所谓的自由,并不是真正属于人的特质,他仅仅将其称为自由的预备阶段:第一阶段,自由是完全消极的,它仅仅意味着从外在制约中独立出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仅仅表现为一种无生命物质的运动;第二阶段,自由开始获得积极的意味,有了最为初步的自发性,譬如有机体的活动;而在行为自由的第三阶段,我们开始遇到了实践行为中的意识现象。在这个阶段,伴随性的自我意识得以展现并对自身行为有所觉知,譬如饥饿和口渴。当然,这里谈到的只是一种被意识到的生理驱动,还无关于意志的顺从,但这种自我意识的出现表明我们即将踏入行为自由最为首要的阶段。而关于自由的第四阶段,正是本场讲座的核心内容,

 2、实践理性

实践知识包括三种:规范性知识、理论性知识以及反思性知识。实践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是不可以再后退一步的基源性原因,以至于其他原因都基于这个初衷而被考虑,因而也就是一种关于义务的内在的因由。

根据效果的不同,这些实践原因可以被划分为可能性的、实际的和必须的,相应地被称为技术性原因、实用性原因以及道德原因。倘若我们试图考察一种行为是否是好的或者自身做行动上的选择时,那么对三种不同层次的实践原因的辨析就是必要的且有根本性意义的。

但实践理性总是和其他理性一起出现,组成一个完整的理性世界。这个世界或对个体、或对可大可小的团体,或对人类全体有效。说到实践理性的效能问题,有三种知名的形态:实践理性可能地被应用、现实地被应用及必要地被应用。这三种效能等级不可混淆于有效性的三个等级,即技术理性是不确定的,实用理性是断定的,真正的道德理性是不容置疑地有效的。但人性必然包含着缺陷,欺骗与非欺骗的两面共同构成了理由与借口的世界。

接下来,赫费教授具体论述了实践理性的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实践理性呈现为某种消极的刺激,人们在理论上知道什么是“善”的,所以当他们做了与之相违背的事情会感到后悔,羞耻等负面情绪,但却只是微弱的意识;第二层次则是实践理性在实际行为中被认知和实践,这是一种积极的刺激。主体出于对善的要求与向往在实际生活中有意地进行实践。但这种行为仍是偶然的,不可靠的;第三层次才是真正的道德层次。只有当理性成为人格的印记的时候才能实现。这种印记是通过一个人对理性认识的不断实践所最终实现的。这三个层次也是理性不断增强的过程。

三个层次的善对应三个层次的自由:第一,技术性或功能性的自由,关注于手段-目的关系;第二是实用主义-实践理性,善在很大程度上等于为了个人福祉的善;第三个层次则是超越了实用主义的自由,在道德层次上,实践理性将个人幸福放在一边,功能性的动力被压抑了。赫费指出,意志的自由只有在道德层次上才能实现,这种自由是被实践理性的最高标准所定义的。

 3、实践理性的最高法则

道德概念必然包含了自由意志的哲学,道德等于最高层次的实践理性,符合最高形式的价值评估。只有在这个层次上,自由才可能有能力根据实践理性行动。作为哲学概念,自由意志在严格的意义上就是意指着追求实践理性的能力以及实现在第三层次上意志的能力。而实践理性或法源自哪里?这不是一个经验的问题,我们不关心它历史的起源;或者说,我们不问普遍理性何以导向行动本身。我们追问的是立法的起源:理性从哪里得到它的合法性?

在这个问题上,赫费教授重新激活了康德的观点:只有某人按照理性自律法则行动时,他才是自由的。虽然意志自由离不开感性和社会历史,但后者不能成为决定一个人的行动的最终根据。理性的自律比一个仅有欲望和社会关系的存在在意味上要丰富的多,这个“多”指的是发现了某人自己。和行动自由一样,自由意志就在于一个严格的义务,在于我们自己为自己立法。自律在道德的决定性的意义上,就是自身一切选择和行动的原因。



在提问环节,赫费教授对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给予了积极回答。

有同学提出,神经科学家的实验结果似乎对自由意志理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该如何来回应这个挑战呢?

赫费教授认为,神经科学家们并没有真正关注到行动的问题,而仅仅只涉及到举起手或放下手这样的动作。科学家设计了非常精巧的实验试图证明人没有自由意志,但他在实际的生活中却运用了自由意志的三个层次。在我《自由的批判》一书中,详细了讨论了这个问题。

此外,还有同学向教授请教如何进行论文选题。赫费教授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学术研究要全身心地投入;其次,确定自己的研究兴趣,看一下哲学史上哪部分是有空缺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再次,可以结合自己的文化背景进行讨论;最后,端正哲学研究的基本态度,我们进行批判性思考时,应该权衡多个方面,综合进行评价。

张荣教授同样向教授提出了一个相当有启发性的问题:

“能否请赫费教授简要概括一下自己的哲学要旨,并谈谈自己哲学的最大贡献是什么?或者换一种问法,如果我们的博士生想以您的哲学作为博士论文选题,您认为哪些内容是最值得做的?”

针对这个问题,赫费教授将自己的哲学概括为三个关键词:正义、自由、人道。结合自身的研究兴趣,他提出了四个他认为值得持续思考的话题:第一,思考正义自由人道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第二,对于全球化的讨论。通常人们习惯从经济视角出发思考全球化问题,但赫费教授认为我们引入更广阔的视角出发。第三,对于“道德作为现代性的代价”的讨论。现代以来出现了一些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新的问题,面对这些新的问题需要从道德角度着眼进行新的思考。第四,在我们这个时代,为什么需要世界公民的思维方式,并且为什么哲学有助于世界公民的思维方式。世界公民的思维方式要求从一个普遍的角度出发,把自己作为世界公民的代表来考虑问题。

最后,主持人张荣教授对整场讲座作了精当点评。在赫费教授看来,在全球化时代,公民不再仅仅是经济公民和国家公民,更是世界公民,因此,与自由相比,人性在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宝贵!

讲座吸引了大量同学前来,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同学们对赫费教授的精彩演讲赞不绝口,同时对他的助手范大邯博士在提问环节的出色翻译报以热烈掌声。大家在讲座结束后,久久不愿意离去,纷纷上前和教授继续讨论,有的同学甚至还自愿邀请教授去蓝湾咖啡宵夜,尽可能向教授请教一些有关康德哲学和当下世界哲学的前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