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应南京大学哲学系、南京大学现象学研究所邀请,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云飞教授在哲学楼314会议室作了题为“论胡塞尔先验主体间性问题的疑难”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哲学系马迎辉副教授主持。
讲座一开始,李云飞教授指出主体间性问题之于现象学的重要性。现象学要想成为一门先验哲学,就必须要解决客观认识的可能性问题。正如保罗·利科所言:“胡塞尔哲学中的他人问题是先验现象学的试金石……它奠定了每一种真理和实在的基础。”然而,基于胡塞尔的第五《笛卡尔式的沉思》(以下简称《沉思》),批评者们通常认为胡塞尔关于主体间性的解决方案是失败的,并且胡塞尔最终也未能提供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次讲座,李云飞教授希望借舒茨与欧根·芬克的论争,引出胡塞尔解决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的一种“原自我”方案,借此摆明《沉思》中的“复多性主体”方案的素朴性。其次,通过对扎哈维相关分析,展显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的层次结构。最后,通过对原自我的个体化问题的论述,揭示先验主体间性更深维度的问题和疑难。
一.舒茨对第五《沉思》的辩驳
1957年在卢瓦蒙特(Royaumont)召开的“胡塞尔学术研讨会”上,舒茨依据第五《沉思》对胡塞尔关于主体间性问题的论述从四个方面展开了系统的辩驳:1)原真还原的疑难;2)他人身体的构造的疑难;3)他人构造的疑难;4)高级共同体的构造的疑难。后两个疑难与本次讲座的主旨密切相关。针对第三个疑难,舒茨指出胡塞尔试图从主体间性导出世界的客观性的做法是一个方法上的错误;事实上,世界的客观性优先于主体间性,因为一切交往的过程都已经以作为支撑物或媒介的客观事物为前提了;针对第四个疑难,舒茨则质疑,个体主体如何能不是作为共同体的成员而具有意义?
二、芬克的回应与“原自我”方案的提出
芬克对舒茨所提出的辩驳作了回应。首先,客观世界与主体间性不存在何者优先的问题,它们很可能是共同原本的;其次,关于个体主体如何可能不是作为共同体的成员而具有意义的问题,芬克指出,胡塞尔虽然没有放弃第五《沉思》的复数的先验主体立场,但在他的手稿中却出现了原自我的思想。“原自我先于自我与其他自我的区分,它首先使复数从自身中突现。时间建基于一个创造时间的当下中,这个创造时间的当下不在时间中……主体的复多性建基于一个生活深处,这个生活深处先于任何一个自身性的个体化……他想要将其理解(把握)为冲破生命基础的原始-裂缝。……胡塞尔虽然使用了‘绝对形而上学’的词汇,但他实际上远离它。……他在某种程度上试图‘当场’捕获先验意识的生活实行。
在李云飞教授看来,芬克的论述业已标明胡塞尔在解决现象学的主体间性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探问方向。首先,“原自我”点明了先验还原的方向和先验的主体间性的问题层次;其次,先于个体化自我的原自我的复数化问题指明了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的关节点;再次,“冲破生命基础的原始—裂缝”的观念揭示了先验的主体间性之“同一—差异”的结构特征;最后,“当场捕获先验意识的生活实行”的说法则表明了一种拒绝思辨的形而上学的先验现象学立场。在此,芬克已然为我们指明了一种讨论先验主体间性的可能的原自我方案。
三、复多性主体方案与“原自我”方案的论争——基于对扎哈维的讨论的分析
与“原自我”方案将先于一切个体化的原始生活作为最终的构造基础的观点相对,扎哈维坚持先验主体间性是最终的构造基础的立场。他认为,存在两条探讨主体间性问题的进路:一是视域意向性的进路;二是本欲意向性的进路。
扎哈维将芬克对“原自我”概念的理解视作一种“形而上学”解释,认为其与胡塞尔强调先验主体的复数性和差异性的观点相矛盾。但李云飞教授留意到,芬克之前的论述明确考虑到胡塞尔对第五《沉思》所持立场的坚持。显然,芬克不认为《沉思》中“复数的先验主体的命题”与“原自我”概念存在原则性的冲突,问题仅在于:二者“如何才能达成一致?
通过进一步考察扎哈维对胡塞尔相关文本的理解,李云飞教授发现扎哈维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胡塞尔的原自我概念。并且,后者坚持从本欲意向性出发,论证其自身将先验主体间性作为最终构造基础的做法,最终会导向斯特拉塞尔提出的一种论断,即必须放弃各个意识流的严格分离。但是,坚持单子间的差异性就必须引入原自我的维度,而扎哈维始终拒绝原自我与个体化自我之间的层次区分,仅仅将主体间的统一性奠基于复多性的统一性,必然会导致明显的悖论。
四、“原自我”的个体化问题及其疑难
扎哈维的论述所伴有的疑难表明,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间性问题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1)构造的最终基础是个体的先验主体还是先验的主体间性的问题; 2)先验自我的复多性问题与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之间的关系问题;3)原自我与先验自我的复多性的关系问题。
在兰德格雷贝看来,胡塞尔在第五《沉思》中将先验自我的复多性前提性地接受下来。因此,在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上,我们首先应面对的不是如何从复多性的主体性构造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而是“被作为前提的”复多性的主体之间的区分和同质化问题。
随后,李云飞教授提醒我们关注在《观念I》中,通过一个极端的思想实验,被揭示出的一个无自我的绝对意识流。客观存在的显现依赖于绝对“意识”流中体验成分的联结。无论体验成分的联结发生什么变化,绝对意识流自身都存在。
鉴于对绝对“意识”流的这种理解,先验自我的个体化问题凸显出来。胡塞尔指出:“原始的河流和原始地被构造起来的非自我是原素的宇宙,它本身是构造性的,而且它已经不断地被构造起来;它是一个时间化着的—时间性的原始发生着的事件,这个原始发生着的事件不是产生于自我论的起源;因此,它产生而没有自我的参与。”绝对领域的要素可以被看作一个由各种纯粹体验构成的字母表,这些纯粹体验按照确定的时间位置被秩序化而形成经验的联结,由此产生一个特殊的经验视角,一个具有某种特定秩序的构造中心。
李云飞教授认为,在原自我的个体化问题的讨论中,他人已经以一种新的方被看作蕴含在我之中。个体的经验视域的视角性和有限性,表明他必须依赖于他人去展显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最终的世界视域不是复多性主体的成就,而是绝对的成就。绝对存在于一切可能性的基础中,它是构成一切可能性之基础的可能性。作为最终基础的绝对总是超越我的有限性,因而总是蕴含着他人。从绝对的层次看来,他人对我的呈现是作为超越的世界视域性的相关项。
讲座的最后,李云飞教授指出,原自我方案揭示了胡塞尔先验主体间性的更深层次,但这一方案仍面临诸多疑难。他提出了三个可供大家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第一,胡塞尔关于“原自我”方案的论述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现象学的探讨,而不陷入一种形而上学解释?第二,胡塞尔关于先验主体间性的本欲意向性方案与原自我方案如何协调?第三,在原自我经受个体化而达到同质化的复多的个体主体的层次上,是否还有一个先验的主体间性的构造问题?
在李云飞教授结束发言之后,师生们又就原自我领域的通达问题、原自我自身是否存在一种秩序化的可能性问题、原自我到自我复多性的发生问题以及原自我领域的先验主体间性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