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学风端正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3.跨学科选择博士专业的硕士生,除完成公共课及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博士专业学术学位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
4.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得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三方协议签署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才能获得硕博连读遴选资格。
5.在硕士学习阶段受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或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硕士生不得参加遴选。
6.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需已获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遴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阶段(截至遴选当时)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优秀博士生潜质。
3.英语须达到CET4≥497分,或CET6≥426分,或托福85分,或雅思6.0分。
4.提交一篇本人学术代表作并经所在专业当年的硕士生中期考核小组答辩审核后认定为优秀。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者提交材料:
a.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该导师名单须在研究生院最新公布的博士招生目录上)同意后填写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b.硕士阶段成绩单
c.中期考核中被所在专业中期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的本人学术代表作一篇。
2.各专业向院系提交本专业的中期考核结果。
3.院系将硕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包括院系推荐人员汇总表、各推荐学生硕士阶段成绩单和每位学生的硕博连读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4.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各院系拟推荐硕博连读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给院系后,将本系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名单在哲学系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5.本院系接收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咨询和申诉电话:(025)89686009,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