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平台

欢迎访问pg电子平台-电子娱乐   

哲学系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方案(2018修订稿)

发布者:季林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1226


    1、资格考核以考察博士生对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术素养、对专业研究动态和前沿领域的鉴别和把握能力、完成博士论文所需要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写作能力等为重心,同时考察其学风和学术道德。考核通过方可作为博士候选人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2、考核对象为二年级(直博生须为三年级。下同。)全体博士生。考核时间在二年级上学期,通常在十二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度的通知为准。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年级的第一次资格考核。对博士资格考核作有限时间(最多6年)内有限考核次数(最多3次)的规定。此6年时间起点从第一次资格考核时间开始计算。

    3、在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原则上必须回来参加资格考核。如回国确实存在困难,可向考核小组提交书面申请:远程网上考核或委托他人面试考核。申请人须提交书面考核材料。委托他人考核的须书面授权委托其他同学代为面试答辩,考核小组将视同本人面试,申请人必须承诺尊重学科和考核小组的考核结论。

    4、系博士资格考核小组以系学位委员会为主体;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组建由三位博士生导师(或以上)构成的考核小组。

    5、二年级上学期的考核分二级学科专业考核和全系考核两个阶段。

    6、考核皆以面试为主,或结合笔试。考核内容及比例为:学位课程的完成情况占30%;开题综合报告占30;完成的相关学术论文情况占30%,入学学术教育得分占5%,平时在校表现占5%开题综合报告要求包含研究综述,要求体现出对所研究领域或主题的理论渊源和发展脉络,尤其是核心范畴、主要观点、经典研究、前沿动向等的理解和把握。

    7、各二级学科考核结果和专业排名汇总到系博士资格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审查讨论,重点审核筛查各专业排名后30%的博士生;最终以全系为单位,做出暂缓通过率不低于15%、优秀率不高于15%的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劝退四类,每次考核优秀率不高于15%,暂缓通过率不低于15%,劝退不设比例。

    8、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一周。由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受理申诉并汇总到系考核小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受理博士研究生对考核结果、退学处理等方面的申诉。博士研究生对考核结果、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院系通知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最近的一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上对博士研究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在此过程中,应有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若研究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将在最近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若研究生在申诉受理有效期内未提出申诉,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诉。

9、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待遇不变,并可在一年后参加下次考核。暂缓通过者,不能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及撰写阶段,不予推荐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暂缓通过的学生应有针对性的学习安排,导师要与学生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研修提高计划,充分发挥导师作为博士研究生第一责任人的指导和管理作用。

若博士生在入学六年内,或参加三次考核,皆未能通过资格考核,学校将视之为自动终止学业,取消学籍作肄业处理。有关学籍终止问题,研究生院将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10国家助学金将根据博士资格考核成绩进行调整。非定向博士资格考核优秀者,助学金将从原来水平调整到2000/月,通过者调整到1500/月,暂缓通过者不变。在职博士资格考核优秀者一次奖励5000元。

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也将以博士资格考核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11、通过资格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可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等条例》申请国家奖学金。

    12、对三年级及以上的非定向博士生(直博生为五年级以上)已经取得超过学校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要求的科研成果,或已在本学科一流期刊发表了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性成果(第一作者),分别遵照(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B和“提升计划A实施奖励方案。

    13、其他各项奖、助学金皆按照学校及院系相关评选规定执行。

    14、本方案未尽各项,均以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哲学系学位委员会。

    15、本方案自20139月起实施。


201810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