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平台

欢迎访问pg电子平台-电子娱乐   

陈嘉明教授讲座:知识论在中国

发布者:孙寅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3737

    201745日下午,应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哲学系系主任陈嘉明教授在哲学系314会议室作了题为“知识论在中国:反思与展望”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哲学系助理研究员胡星铭老师主持。


陈嘉明教授是国内研究知识论的著名学者,现任中国知识论学会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知识论的系列研究”首席专家。他还担任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中西哲学与文化比较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哲学分析》、《清华西方哲学研究》和《德国哲学》等哲学期刊的编委。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ForumChina Perspectives等发表过100多篇学术论文,曾数次名列国内哲学学科“高被引作者榜”。

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首先,陈嘉明教授借用“知道如是”和“知道如何”这两种知识类型的区分来反思中国传统的知识论,解释儒家哲学的知识论是什么样的知识论;其次,分析传统知识论的影响;最后,介绍现当代中国对知识论的研究。

讲座一开始,陈嘉明教授指出知识论在哲学中具有重要地位,知识论、逻辑学、伦理学和本体论是哲学的四大分支,知识论是以求真为目标的。随后,陈嘉明教授提出了什么是知识的问题。从知识的概念来看,知识被定义为“得到确证的真信念”。从知识的分类来看,长久以来,知识论一直被看作是一种研究“知道如是”(knowing that)的东西,也就是说知道某件事是什么样的,例如“知道南京大学是985院校”。到了20 世纪下半叶,英国哲学家赖尔提出,除了这种“知道如是”的命题知识外,“知道如何”(knowing how )也是一种知识论类型。“知道如何”主要涉及知道如何行事,也就是“知道如何去完成各种任务的问题”,例如“知道如何弹钢琴”。其规定性的要素主要有智力、行为和规范。

一、中国的力行知识论

冯友兰曾断言:“知识论在中国从来没有发展起来。”陈嘉明教授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根据“知道如是”和“知道如何”这两种知识类型的区分,中国哲学史上并非没有知识论,而是有一种“知道如何”的知识论。具体说来,是知道如何“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知识论。陈嘉明教授把这种知识论称为“力行”的知识论。接下来,陈嘉明教授通过考察中国哲学中的“知”的概念来证明这种解释是有根据的。

陈嘉明教授指出,儒家哲学的核心是追求内圣外王的八纲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了实现外王的最终目标,需要知道如何格物致知。儒家的知识观区分开“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前者相当于感性认识,“乃物交而知”,属“耳目之官”所为,感性认识是和事物交遇、感觉到事物而产生知识;后者相当于理性认识,“不萌于见闻”或“不假于见闻”,属于“心之官”所为。陈嘉明教授引用了孟子断言“ 良知”、“良能”和“仁义礼智”之类的德性是本心所固有的,因此对它们的认识是“不假外求”、“反求诸己”的,以及董仲舒所说的“修身审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证明了德性的知识不产生于见闻,和感官没有关系,是独立的、内省的,并借用海德格尔的话解释为“德性之知”是本心的良知的“澄明”。

陈嘉明教授认为,由于儒家“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为了诚意正心、知性知天,这在儒者看来是通过内省的方式获得的,因而不能依靠经验性的“闻见之知”,由此他们关注的是“德性之知”。宋代理学家张载最早明确提出“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的概念及其区别的。他把“闻见之知”归为“小知 ”,而把“德性之知”视为“天德良知”。在他看来,闻见之知并不是什么知识,只有德性之知才是真正的知识。因此,他主张,“不以见闻梏其心”,明确否认“闻见之知”是一种主要的认识方式。朱熹的看法与张载相同。他认为,“闻见之知”不是圣贤之知,只有“德性之知”才是“圣人之事”。仅凭“闻见之知”会导致认识者被外物所蔽。感觉是不可靠的,例如看到铁轨相交,但实际上铁轨并没有相交。因此,需要依靠的是 “德性之知”,它是我们的“心之官”的功能。

王阳明推进了儒家哲学的知识论。他把“良知”概念与“闻见” 区别开来,并进一步把二者的关系解释为“知”与“用”的关系,进而以“良知 ”的概念来替代“德性之知”。他声称:“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外良知以求知者,邪妄之知矣;外致知以为学者,异端之学矣。”从根本上把“知 ”的概念归结为“德性之知”意义上的道德之知。他要求用反求内心的修养方法,以达到所谓“万物一体”的境界,主张知行合一,扬善去恶。并且给出了一个“知”的标准:“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不行不足谓之知。”也就是说真正的知就是行动,不行动就谈不上知,而且不是盲目的行动,是精明的、清清楚楚的、有判断的行动,只有行动才称得上知识。陈嘉明教授认为,王阳明所发展出的“知行合一”的学说,成为中国“力行”知识论的典型代表。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儒家哲学中,“知”的概念主要是德性之知,反求诸己。 “知”是道德之知,“行”也是道德的行为。儒家是在道德的、实践的范围中讲知识,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知”的概念,基本上不进入儒家的主流视野与话语。这与西方求真的知识论形成强烈的反差。接下来,陈嘉明教授根据构成知识的三要素在儒家的概念展开分析。

就“信念”而言,在中国知识论中,“信(念)”大体上没有被看作是知识的一个要素。“信” 主要是在“诚信”、“守信”的意义上使用的,是一种行为的道德规范,而主要不是知识论意义上的“信念”。

就“确证”(justification)而言,“确证”的动词,justify,意思是证明……是合理的、有理由的。这个概念在儒家的知识论中是欠缺的。陈嘉明教授举例说,孔子说 “仁者爱人”,但对于为什么我们需要爱人,他没有就此进行说理,从而也就没能追问其根据,没有对这一命题进行任何确证,属于一种独断论。

就“真”而言,在宋明理学那里,“真” 的含义主要是“真诚”、实在、不欺骗,因此是被作为一种道德范畴、行为范畴使用的,是一种行为的规范,而不是在知识论意义上使用的,不是逻辑意义上的真。“真”在哲学中的语义,除了儒家所指的“诚”之外,还有的另一个主要意思是道家的“本原、本性”,指未经人为改变的东西。这同样也不是在知识论的意义上使用的。

二、传统知识论的影响

陈嘉明教授主要从批判的立场讲了传统中国的知识论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认识上缺乏逻辑方法。由于缺乏归纳与演绎的方法,因此在中国古代的著作上表现为没有逻辑系统,多是语录与注释。没有逻辑系统意味着没有前提,思想批评上没有头绪,不清晰,无法拷问前提、论证和结论。此外,导致了中国古代哲学未能分离出“形式”的概念。中国哲学的概念系统,如阴阳、五行、理气等,都属于特殊类型的经验概念系统。它未能从内容中分离出形式。

其二,缺乏“真(理)” 观念。以师承观念为例,古希腊三贤(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具有师承关系,这一关系体现为“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后者都对前者有所突出,都开创出新的学说。而儒家发展出了一种“道统”的观念,中国哲学讲道统、讲正统,重视道统的继承,束缚了自己。直到现代,牟宗三还责备朱熹是“旁出”,是“别子为宗”。

其三,缺乏形式思维方式的影响,表现为只有技术,例如四大发明,而没有可称道的系统的理论科学。中国古代发展出了四种实用性的文化—— 农、医、兵、艺,这种以生存为目的的实用性、经验性的文化取向,并不是理论性的科学,而且可能助生了某种实用性、经验性的习惯。而西方文化则相反,它在古希腊时期发达的是几何学、逻辑学这类抽象形式的科学,而哲学上发达的是柏拉图的抽象的理念论,这些都属于先天性(非经验)的理论研究,但最终促进了理论性的、系统性的科学的发展,而没有停留在实用的水平上。

三、知识论在现当代中国的发展

陈嘉明教授分为“史”和“论”两方面介绍了现代的知识论研究。“史”的方面的研究,代表作有夏甄陶的《中国认识论思想史稿》,上下两卷。资料丰富,但框架上局限于主体客体、感性理性之类的面上的概念,缺少一个现代的分析框架。“论”的方面的著作,起先有张东逊的《认识论》,属于比较宏观性的介绍。真正研究性的著作,以金岳霖的《知识论》为代表。金岳霖在西方哲学的基础上搭建框架,但结合了一些中国哲学的概念与命题元素,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但不足之处是他受中国传统哲学的影响比较深,追求去探寻一般意义上的所谓“理”,而缺乏一种把握问题的意识与直觉。所以,尽管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他的这本在学说史上的影响有限。

接下来陈嘉明教授简单介绍了最近三十年中国的知识论研究。代表的介绍性著作有胡军的《知识论引论》(修订本《知识论》由北大出版社2005出版)、陈嘉明的《知识与确证——当代知识论引论》、徐向东的《知识、怀疑与辩护》。2014年,中国知识论学会在厦门大学成立,通过这个学会,国内学者和国际学者有更多的机会相互交流。陈嘉明所领导的厦大知识论团队出版了知识论与方法论丛书和多本译著等。此外,海归学者对中国知识论的发展也有所推进。

陈嘉明教授最后介绍了他本人所做的研究工作,主要是理解的知识论。把知识论区分开两个领域:自然事件与人的行为,以及两种因果性:自然因与目的因(心理因)。并举例说明了“知道”与“理解”上的区别,“理解”与事实、证据有关,在与知识的关系上,他认为理解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它也需要是真的,但往往是诉诸于合理性概念。理解是一个论辩的过程,展现为一个说理的空间。

在讲座最后的提问环节中,陈嘉明教授与在座的师生们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周理乾老师提出了一个疑问,即中国古代确实缺乏西方的演绎的形式逻辑,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或许就是中国思维方式的优点,有原发创新性,中国也有逻辑推理方式,但与西方不同,以西方的形式逻辑为标准衡量中国的推理方式,中国的推理方式是有缺陷的,假设以中国的推理方式为标准,西方的形式逻辑也是有缺陷的。陈嘉明教授的回应是任何逻辑方法如果是有效的,一定会得到推广,如果一套逻辑方法认为有效,但走不出认为有效的这些人的圈子是不大可能的。形式逻辑能够得到广泛应用是因为它确实有效,反之,如果一个东西没有人能够把它加以推广,可能就不是有效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陈嘉明教授也对其他同学的问题一一做了回答。